標題 | 3.14.2 異教神廟、偶像的廟(pagan temple, idol’s temple) |
內容 | 經文出處בַּיִת מִקְדָּשׁ εἰδωλεῖον, εἰδώλιον ἱερόν, ἱερός ναός οἰκία, οἶκος σκηνή τέμενος
描述和用途異教神廟是一個供奉偶像的宗教場所,應該至少有一所房子那麼大,甚至比房子大很多。
翻譯在上面列出的經文中,希伯來文miqdash究竟是指非以色列人敬拜的地方,還是指猶太人的聖殿,這一點有時並不清楚;例如,在 結 21:7 (《思》21:7)中,有些譯本譯為複數的「聖所」(“sanctuaries”;RSV、NJPSV),還有一些譯本譯為「聖殿」(GECL)或單數的「聖所」(“sanctuary”;NIV、REB),指猶太人的聖殿。 希臘文詞語eidōleion和eidōlion可譯為:「供奉偶像的建築物」,或「敬拜偶像的大房子」。由於「偶像」常被譯為「神明的塑像」(參4.6 偶像(idols) ),這兩個詞可以譯為:「在裡面敬拜神像的建築物」。有些文化對小型的土地神屋很熟悉。然而,這兩個希臘文詞語指的是比較大的神社,是可供朝拜者進入的。翻譯者選擇譯詞時,注意不要讓讀者以為某人怪異地進入極小的構築物裡面。 在 徒 7:43 中,希臘文skēnē不是指一棟建築,而是指一個臨時搭建的構築物,一個「帳棚」(“tent”;RSV、GNT)。在下一節經文中,作者用了同一個詞來指猶太人的帳幕,不過司提反的本意並不是要比較兩者。 從語言學來說,希臘文temenos一詞並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一個可能建有廟宇或神龕的特定神聖區域。雖然如此,在 七十士譯本:瑪加伯上 1:47 中,GNT仍將其譯為“temples”(「廟宇」),而RSV和REB則譯為“sacred precincts”(「神聖的界域」),NJB譯為“shrines”(「神龕」)。 |
註 | 內容引用的聖經版本縮寫/簡稱請見12 部分參考書目 |
希伯來文引用 | בַּיִת bayith 士 9:27 |士 9:46 |士 17:5 |撒上 5:2 |撒上 5:5 |代上 10:10 |代下 32:21 |拉 1:7 |耶 43:12 |耶 43:13 |但 1:2 |鴻 1:14 | מִקְדָּשׁ miqdash 利 26:31 |賽 16:12 |結 7:24 |結 21:7 |結 28:18 |摩 7:9 |摩 7:13 | |
希臘文引用 | εἰδωλεῖον, εἰδώλιον eidōleion, eidōlion 林前 8:10 |七十士譯本:瑪加伯上 1:47 瑪加伯上 10:83 厄斯德拉一書 2:7 ἱερόν, ἱερός hieron, hieros 徒 19:27 |七十士譯本:友弟德傳 4:1 貝耳與大龍 1:22 瑪加伯上 6:2 瑪加伯上 10:84 瑪加伯上 11:4 瑪加伯下 1:13 瑪加伯下 1:15 瑪加伯下 14:33 瑪加伯三書 2:28 瑪加伯三書 3:16 ναός naos 貝耳與大龍 1:14 厄斯德拉一書 1:39 厄斯德拉一書 6:18 οἰκία, οἶκος oikia, oikos 耶肋米亞書信 1:11 耶肋米亞書信 1:15 耶肋米亞書信 1:18 耶肋米亞書信 1:19 耶肋米亞書信 1:20 耶肋米亞書信 1:30 耶肋米亞書信 1:54 貝耳與大龍 1:10 σκηνή skēnē 徒 7:43 | τέμενος temenos 七十士譯本:瑪加伯上 1:47 瑪加伯上 5:43 瑪加伯上 5:44 瑪加伯下 1:15 瑪加伯下 10:2 瑪加伯下 11:3 瑪加伯三書 1:7 瑪加伯三書 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