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選擇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有地理sitephoto 無字典 本章地圖 影像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度量衡 其他 閱讀計畫

新版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瑪拉基書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現代台語 台語聖經 客語 福州話 希伯來文讀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2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譯: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7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15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

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重新查詢 影像 本章地圖 度量衡 其他

中文:FHL和合本和合本2010現代中文譯本1995版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新譯本恢復本思高譯本呂振中譯本NET聖經中譯本深文理和合本官話和合本北京官話譯本文理和合本神天聖書文理委辦譯本施約瑟淺文理譯本馬殊曼譯本四人小組譯本高連茨基聖詠經郭實臘新遺詔書和舊遺詔聖書太平天國文理譯本原文直譯(參考用)
英文:ESVKJVBBEWEBASVDarbyERV
原文與古譯本:舊約馬索拉原文七十士譯本
台客語:現代台語2021版漢字現代台語2021版全羅聖經公會巴克禮台漢本巴克禮全羅巴克禮漢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全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漢字全民台語聖經全羅全民台語聖經漢羅全民台語聖經Ruby
其他:聖經公會布農語聖經聖經公會泰雅爾語聖經聖經公會魯凱語聖經賽德克族Tgdaya語聖經公會阿美語1997聖經公會太魯閣語聖經印尼聖經越南聖經俄文聖經韓文聖經日語聖經藏語聖經武加大譯本新武加大譯本



各聖經譯本著作權如
版權說明
本畫面由信望愛資訊中心CBOL計畫產生,歡迎連結,無須申請。CBOL計畫之資料版權宣告採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願上帝的話能建造每一位使用這系統的人,來榮耀祂自己的名。

信望愛站使用cookies 技術來強化網站功能,您使用本網站,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 技術.